9名驴友拟罚500元 3年内禁止在四姑娘山进行山地活动设备一流 未来用GPS定位
查看本版大图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概览
 第03版 要闻
·9名驴友拟罚500元 3年内禁止在四姑娘山进行山地活动
·设备一流 未来用GPS定位
  
国内统一刊号CN51-0104     
-   
 
   文章搜索      日期检索
03 要闻 2011.10.14 星期五

9名驴友拟罚500元 3年内禁止在四姑娘山进行山地活动
为救出被困卧龙的驴友,当地政府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当地政府已经免去10余万元搜救费,登山协会所用的3600元救援费则由驴友承担。加之穿越过程中,驴友存在违规现象,将面临处罚:3年内,9名驴友禁止在四姑娘山从事山地活动,同 时 将 面 临500元—2000元的行政罚款,最终处罚结果,将在今日公布。
依据:
《四川省国内登山管理办法》
    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副秘书长高敏表示,《四川省国内登山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以竞技、探险为目的,借助一定的器械和装备,在海拔3500米以上山峰开展登山活动,若出现违规现象,可处以500元—2000元不等的罚款。
    高敏说,2005年时,国家体育总局颁布了文件,将山地户外运动设立为我国正式开展的体育项目,并隶属于登山下属分项,“此次驴友进行的穿越旅行,属于山地户外运动的一种,因此,可以用登山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在初步拟定的处罚决定书里,决定对9名驴友处以500元罚款,“这份处罚决定书,我们已经呈报给四川省体育总局。”
    “根据四川省救援总队管理办法,我们登协需收取一定的救援费。”高敏说,此次登协共出动了约16名志愿者参加搜救,“3600元救援费,是按照基本标准计算,包括1600元的交通费以及2000元的生活补贴。”
    此外,四姑娘山管理局也做出决定,这9名驴友3年内,将被禁止在四姑娘山从事山地活动。
景区:
未向驴友提出救援费要求
    高敏告诉天府早报记者,四姑娘山景区呈报的救援费用为2.6万元,“下午1点过,四姑娘山管理局户外活动管理中心的曾主任给我打来电话,表示这部分费用由景区承担。”
    随后,记者联系到四姑娘山管理局户外活动管理中心主任曾凡荣,其介绍,四姑娘山景区并未向驴友提出支付救援费的要求。
    “2.6万的花费是按照惯例,我们上报的数据。”曾凡荣坦言,2.6万中并不包括后勤指挥等费用,救援所花费的金额远超过这个数据,“我们还是希望以教育、警示为主,希望驴友能够以此为戒,做到安全出行。”同时,曾凡荣表示,景区也会吸取教训,加强对内对外管理,做好进山登记,“尤其要加强对登山协作的管理力度。”
领队许宁:
对“禁令”持保留意见
    下午6点,天府早报记者电话联系上参与此次四姑娘山穿越活动的领队许宁。他介绍,其他队员已经回到各自家中,“我要留在这里等待最终的处罚结果。”许宁将于今日中午乘机回广州。
    得知队员不用承担四姑娘山景区的救援费时,电话那头许宁沉默许久,“除了感恩,感激,感谢,我似乎没有别的话可说了。”而得知自己和队员们将面临3年的“禁令”时,许宁又沉默了,“这个,我保留意见。”
特别关注>>>
已封闭穿越路线或评估后开放
    高敏介绍,下一步,四川省登山户外协会将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前往四姑娘山,对路况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的项目包括路面情况是否适合穿越旅行,适合多少个人在该区域徒步旅行。同时,我们还会在关键的路段设置指示路标,提醒广大驴友。对景区内卫星电话租用的服务,也将进一步完善。”
    高敏表示,等评估完毕,各项工作结束后,不排除会再次对外开放“海子沟—龙岩(龙眼)—卧龙”这条线路。
    天府早报记者毛逸摄影肖潇赵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