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家训主张:妻妾共缠绵汉代酒店的“陪酒女郎”新形势下发挥保险公司内部审计作用的具体显现古时处女不吃香明朝丐帮残忍:将劫来少女挖眼后肆意奸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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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版 性史
·明代家训主张:妻妾共缠绵
·汉代酒店的“陪酒女郎”
·新形势下发挥保险公司内部审计作用的具体显现
·古时处女不吃香
·明朝丐帮残忍:将劫来少女挖眼后肆意奸淫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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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性史 2014.2.20 星期四

明代家训主张:妻妾共缠绵
@家庭与生活报:
    古代对妻妾的性生活是十分重视的,把它看作调和家庭纠纷的主要问题。
    妾不如妻,但古人对妾的性生活还是十分重视和公平的。
    妾在宗法制家庭中是没有什么权利的,名分上是主子,实际上与奴隶无异。一般来说,为夫家生育过子女的,其在家庭中的身份、地位、权利往往会随之提高。此外,视门第、家庭的教养等的不同,妾的权益也因之而异,往往在妻、妾与丈夫之间产生一种微妙的关系。由于古代娶妾的目的是为了传宗接代,因此,丈夫对妾负有满足其性欲的义务,如果一个男子娶了妾,而不能经常与她发生性关系,那么,这个男子会受到谴责。
    在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性关系的平衡极为重要,得宠与失宠时时会引发家庭矛盾。而对于妾来说,唯有性生活,她们是与妻子一样享有权利的。并且,由于负有生育的职责,她们比妻子更优越,能时常与丈夫接触共宿。妻妾们把能否得到丈夫的抚爱看成最重要的事,为了避免由此引起的纷争,古代的许多“家训”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如在《秘戏图考》卷二中,记叙了一本仅剩残章的明代家训中有关条例:1、(上脱四字,或作“妻妾日劳”)督米监细务,首饰粉妆,弦素牙牌。以外所乐,止有房事欢心。是以世有贤主,务达其理,每御妻妾,必候彼快……(余脱去)2、街东有人,少壮魁岸,而妻妾晨夕横争不顺也。街西黄发伛偻一叟,妻妾自竭以奉之,何也?谓此谙房中微旨,而彼不知也。3、近闻某官纳妾,坚扃重门,三日不出,妻妾反目,非也。不如节欲,姑离新近旧,每御妻妾,令新人侍立象床。五六日如此,始御新人。令婢妾侍侧,此乃闺阁和乐之端也。4、人不能无过,况婢妾乎!有过必教,不改必策,而策有度有数也。俯榻解挥,笞尻五下六下,下不过胯后,上不过尾闾是也。间有责妾,每必褪裸束缚挂柱,上鞭下捶,甚至肉烂血流,是乃害彼害我,以闺门为刑房,不可不慎也。
    在这几条家训中,强调了女人的大部分时间都要在家里度过……因此,性生活对于她们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她们不比男人,还可以在外工作,交朋友。并且,强调了男人的性生活技巧远比女人的年轻漂亮重要,只要性交技术出色,那么尽管人老伛偻,却受到妻妾的敬重,合家和睦。此外,家训中对新妾娶进家门也有规定,主张让丈夫与妻、与妾性生活时必须让新娶的女人在场观看,以打消猜疑之心。最后一条,是主张惩罚妾时,不要痛打一丝不挂的女人,而只是适度地在不会造成重伤的部分施刑。可见,古代对妻妾的性生活是十分重视的,把它看作调和家庭纠纷的主要问题。中国古代妻妾间的这种不平等关系是终身的,不象现在的二奶,还可以指望转正。其实,在许多朝代以来,都有不得以妾为妻的规定。唐代的杜佑,就因为晚年以妾为妻,颇受士林的指责。甚至直到死后,妾与妻也仍不能平等,妻死可以与夫同椁,而妾则无此殊荣。
    古人认为,妻为正、为嫡,妾为副、为庶。正副嫡庶,不容混淆,不可颠倒,不许僭越。这是封建宗法制度再三强调,视为国脉家本的基本原则。 (摘自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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