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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版 要闻
·人口计生服务“扩容”
·“成都第一钟” 6月2日晚10时正式停用
·今年将进行第六次普查
·将在全国逐步实行居住证制度
·10毫升血提前5年“预告”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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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服务“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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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第一钟” 6月2日晚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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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将进行第六次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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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在全国逐步实行居住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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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毫升血提前5年“预告”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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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2010.6.3 星期四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施行
今年将进行第六次普查
据新华社报道,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从6月1日起施行,今年我国将进行第六次人口普查。
世界各国都把掌握准确的人口数量、人口素质、人口结构和人口分布等情况,作为科学治国和宏观决策的基础。通过人口普查,可以全面了解我国人口和住户的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基本情况。这些信息将在各级政府制定政策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比如,分年龄的人口数告诉我们有多少孩子需要上学,有多少老人需要照顾,政府可以根据这些数据规划学校和老年人服务设施;人口就业的数据告诉我们哪一类人群就业有困难,政府可以有针对性地制定促进就业的政策。我国各级财政每年都会划拨大量资金,用于修建学校、图书馆和其他公共建筑,建立公共交通系统,确定警察和消防部门的地点等,都要以人口分布的数据资料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条例》规定,人口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这里的 “境内”指的是海关关境以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根据这一规定,凡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国境内的自然人,无论是大陆常住人口、港澳台侨人员还是外国人,原则上都属于人口普查对象。我国前五次人口普查,只调查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境内常住的人口。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首次明确将我国境内的境外人员也作为普查对象。将居住在本国的外国人纳入人口普查,是各国人口普查的通常做法,也是联合国的建议。第六次人口普查方案规定,对境外人员 (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进行普查,采用与内地居民相同的调查登记方法,即由普查员入户进行普查登记。普查内容方面,要求境外人员填报的项目少于中国居民,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来华目的和居住时间、受教育程度、身份或国籍等。对中国公民和境外人员的普查内容都不包括收入、宗教信仰等。
(阿苏)